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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華爾街、大教堂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ertebewwr1526    時間: 2013-2-18 11:47     標題: 華爾街、大教堂

第二天一早就起了床,發現天氣很糟糕,烏雲密佈。我吃了一個煎雞蛋就匆匆出門了,坐地鐵到達位於曼哈頓最南端的South Ferry。

    在South Ferry可以搭渡輪去遊覽自由女神像,這是美國的一大象征,赴美觀光的遊客往往會去看一下(記不記得《走遍美國》的第一集,Alexandra就是在這裏出場的)。遊客可以進入女神像腹中,坐電梯上行參觀,也算有些意義。只是牡馬平生最怕排隊,看到那麼多人排隊等渡輪,頓時就失去了興致,只是在濛濛的霧氣中草草看了一下了事。

    (事實上,牡馬的紐約之行略過了所有需要排大隊的景點,比如自由女神像、帝國大廈、世貿大廈、聯合國;在華盛頓牡馬也只排了一次隊,是在國會山。為了不白白浪費時間,連白宮都只是從門前經過而已)

    在South Ferry還有一座炮臺,現在成了一個小小的博物館(順便再說一句,同樣是在Man in Black中,Tommy Lee Jones遊說Will Smith加入,後者坐在一條長凳上反復考慮,你可以看到長凳後作為背景的該炮臺)。在這個博物館裏,遊客可以看到曼哈頓與South Ferry在這三百年間的變遷:該炮臺原本建於海中,毗鄰陸地,通過橋樑相連,用來防禦其他殖民者的攻擊;後來政府圍海成陸,該炮臺遂與陸地連為一體,並逐漸失去其原有作用。由此可以想見:今天我們所在的South Ferry,三百年前還是一片汪洋;今天影響著全球經濟運行的曼哈頓,三百年前也只不過是一個狹長的荒島而已。

    離開South Ferry,走不幾步就是華爾街。這是一條狹窄的小街,長不過五百米,由於兩邊的高樓大廈,街上終年不見陽光。這裏最著名的當然是紐約股票交易所,我去的時候是星期天,正是閉市,未能進入參觀,只是同矗立街口的一條銅牛塑像合了影,也許能夠帶來一點點牛氣吧!

    順著華爾街一路北行,行不多久就可以到達紐約市政廳,途中可以感受曼哈頓南區強烈的商業氣息,並可以遠遠看到世貿雙塔。紐約市政廳是一棟風格典雅的建築,周圍還有法院、議院等一些羅馬式建築。繼續往北走,就再一次到了唐人街。

    我在唐人街吃了午飯,花了點時間兜了一圈。相比華盛頓的唐人街只有一條街,紐約的唐人街規模相當大,我拍了一張街景,回國後別人看了都以為是在香港照的,可以想見其華人氣息之濃烈。市面上很繁榮,商店裏可算摩肩接踵,其中很多是白人,可能是由於唐人街商品比較便宜的緣故。沿途還可以見到不少攤販叫賣土產、水果、衣物和廉價影音製品,這與其他地方的街道上只有賣飲料食品的流動車大不相同。

    離開唐人街,我坐地鐵去萊剋星頓大道51街,開始中區之旅。

    紐約中區彙集了大量商店、藝術場館以及大公司,順著第五大道可以飽覽紐約的大都市風光,感受到美國作為超級大國所無處不在的強盛氣象與勃勃生機;喜歡奧黛麗赫本的朋友還可以在這裏找到《蒂芬妮的早餐》中第一組鏡頭的拍攝地,亦即該片片名的來源地:蒂芬妮珠寶行(Tiffany);此外,這裏也是飽餐秀色的首選景點哦!

    走不多遠就到了St. Patrick大教堂。這是北美最大的天主教堂,是美國大主教的駐地,也是全美天主教活動的中心。據王征介紹,現任大主教Archbishop Edward M. Egan是頂替不久前逝世的前任大主教而上任的。該教堂的風格類似德國科隆大教堂,屬哥特式建築,風格極為華麗,每年有超過三百萬遊客參觀。

    我到達時約下午一點半左右,走進教堂,感覺可能即將做法事(牡馬對天主教一竅不通,也不知是什麼法事),我便找了個位置坐下想湊湊熱鬧。St. Patrick共有六排長凳,中間兩排被隔開,遊客只能在兩側就座,我撿了一個相當靠前的座位坐下,不久,陸陸續續有人在左右落座,到兩點法事開始。

    只見一個神甫走上聖壇(順便提一句,St. Patrick一共有三個聖壇,其中有兩個還是Tiffany設計的呢),開始傳經講道。他的話我多半聽不懂,只覺雲裏霧裏,一會兒左右的人開始和著他祈禱;一會兒大家擱著凳子不坐跪到前面的杠子上靜默半天;一會兒大家站起來唱歌;一會兒大家又向前後左右的信徒含笑致意;又過了一會兒,一個黑人助手找了個聽眾,各自捧著個長勺子來收捐獻。好像是要捐三美元,我糊裏糊塗給了他一把一元零錢,大概有七美元,權當勇敢善良、熱愛自由的中國人民對美國宗教事業的支持吧。

    捐完了錢,我想這法事總該結束了吧,無神論者參加一場宗教法事實在是無趣的緊,我也恨不得早些結束,我可以踏上下麵的旅程,誰知好戲還在後頭。

    那神甫又說了一會話,然後開始舉行一個我不知道名字的儀式,教眾們魚貫而上,去侍僧那裏領什麼東西。我竟然也傻乎乎的排在隊伍後面,等到明白過來想退出來已經來不及了。

    我一路排著,不斷注視前面的教徒與侍僧幹些什麼,只見侍僧把什麼東西塞在他們嘴唇之間,他們則劃著十字,我想想也就這麼回事,蒙混過去也就是了。

    等到輪到牡馬了,那侍僧照例把一樣東西塞到我嘴唇裏,只覺是圓圓的薄片,質地像泡沫塑料。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東西:吃下去吧,感覺這玩藝不像能吃的東西;吐出來吧,又怕犯了人家的忌。我心慌意亂,也顧不得細想這究竟是什麼,心想趕快結束了之後出去再看吧。於是我既沒有把它吞下去,又沒有吐出來,而是含在嘴唇上。既然含了東西,加之不知道說什麼,我就閉著嘴什麼都沒說。這一切都發生在一?那。

    最糟糕的事發生在最後一刻,那侍僧給我塞了這東西,我應該劃個十字,可是你猜我幹了什麼?我居然糊裏糊塗的雙掌合十給他做了個揖,然後就一言不發的含這個東西轉身往回走。我的舉動一定讓這個侍僧大感懷疑,他多半向手下作了個手勢(當然我是看不見的),我剛回到我所在的長凳,還沒坐下,一個高大英俊的白人助手就趕了上來,問我是不是基督徒。我的腦子頓時開始嗡嗡叫,畢竟打從追到女朋友以來很久沒有睜眼說瞎話了。不過出於一種自衛的本能(那時我可真有些神志不清了,說話都是自動執行模式),我說我是個基督徒,然後他問我在那裏受洗,我說是日本(這大概是唯一一句經過大腦思考的話)。之後我就不記得來來往往說了些什麼,反正他的最後一句話是:對不起,我們必須收回它。然後就把我嘴裏的那玩藝拿走了,我也忙不迭的背上背包離開了St. Patrick大教堂。

    可憐我至今也不知道我參加的是什麼法事,進行的是什麼儀式,以及含著的是什麼東西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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